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50万奖励

关键词: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|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

  我市出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,每起案件最高奖50万元!

  《实施办法》规定,举报下列违法行为,经查证属实的,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:

  食品(含食品添加剂)生产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,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,其他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。

  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的;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的;举报事项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,查证属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的。

  有关部门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、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,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。

  举报途径:12331电话、网络、信件、走访等渠道,鼓励实名举报。鼓励社会公众直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,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或者跨县区违法犯罪的行为,可直接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。

(责任编辑:张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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